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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(shí)間:05-22-2020
具體建言如下:
一(yī / yì /yí)、出(chū)台運營類政策指導文件和(hé / huò)置換補貼政策
國(guó)家出(chū)台“補運營”方面指導文件,引導地(dì / de)方政府制定運營支持政策,支持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;出(chū)台燃油車更換新能源汽車的(de)置換補貼政策,給予适當資金支持,鼓勵和(hé / huò)引導傳統燃油車用戶置換爲(wéi / wèi)新能源汽車。
二、擴大(dà)新能源汽車稅收優惠政策範圍
建議出(chū)台針對新能源汽車廠商的(de)稅收減免政策,引導社會資源配置,降低新能源汽車制造成本,優化新能源汽車市場供給。
三、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明确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應用目标
建議國(guó)家按照對公交電動化的(de)目标要(yào / yāo)求,出(chū)台政策明确其它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目标,出(chū)租車(含巡遊及網絡預約)新增及更新車輛一(yī / yì /yí)律使用新能源汽車,公安系統對C2類駕考用車換成新能源汽車,示範引導駕校全部更換。
四、降低新能源汽車使用成本
建議高速新能源汽車通行費全免或減半收取、降低新能源汽車充電費用等,以(yǐ)降低新能源汽車在(zài)全生命周期的(de)使用成本,促進消費者積極購買新能源汽車。
五、完善新能源汽車安全檢驗制度
結合新能源汽車高壓電器、動力電池等特點,盡快建立适應于(yú)新能源汽車的(de)安全檢驗制度,保證新能源汽車的(de)使用安全,規範行業發展秩序。